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一起执行案牵出俩“债主”,先还谁的?

时间:2023-07-10 20:22:40来源 :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公正执法、公道人心”,近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金融案件专业执行团队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帮助某金融企业追回欠款1800万元,企业特意向执行干警送来一面锦旗。而这起执行案件的背后涉及的是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清偿的先后顺序问题,到底有啥稀奇之处,今天,记者带你去看个究竟。


(资料图)

助力金融企业,追回欠款1800万元

在执行刘某诉某帆布制品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某帆布制品公司以某生产车间作为担保财产向刘某借款1900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因某帆布制品公司未能如期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刘某诉至管城法院。

执行立案后,管城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韩非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涉案生产车间的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为郑州农商银行某支行。随即他考虑到,若要通过拍卖生产车间实现申请人刘某的合法权益,必然先要实现郑州农商银行某支行的债权。

因该起执行案件不仅关系申请人刘某债权的实现,也涉及金融企业,涉案标的额巨大,且涉案不动产系大型生产车间,体量大、评估难、变现难。为尽快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实现各方债权人的债权,韩非一方面在合理保障各方权益的同时,依法积极协调评估、议价等工作;另一方面告知申请人刘某债权实现的先后顺序,争取刘某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同时,韩非又多次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希望其积极配合法院后续拍卖工作。

最终,司法拍卖成功将涉案不动产的第一层以1800万元成交,并将拍卖款支付给郑州农商银行某支行。下一步,管城区法院将加速推进涉案生产车间第二层的司法拍卖工作,确保申请人刘某的胜诉权益早日实现。

今年以来,管城区法院金融案件执行团队共计办理涉金融类案件4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2亿元。

下一步,管城法院将继续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加快执行速度和案款发放速度,让金融执行更高效、更专业,为金融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说法: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清偿有规定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权均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为了避免债权无法实现,在设置不动产抵押权时,债权人应对不动产权属状况进行审慎调查,综合评估不动产的价值。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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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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